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规定来看,但书规定具备很好的可塑性。这种可塑性可以使但书的入罪功能进行标准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不仅仅对数量、后果等方面产生影响,对于入罪标准的高低差异也会存在直接的联系,然而,入罪标准的高低差异也会对犯罪圈的紧缩与扩张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由此,这一特点在司法的解释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其次,在确定具体犯罪构成定量的因素中,情节可塑会随着社会发展水平和国家管理需要的变化而变化。从宏观的层面来看,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管理是影响定罪情节变化的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