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意味着,不论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的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如果不想被开除公职,除非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宣告无罪。在司法实践中,被判处拘役后,虽然被开除公职,但是还是会保留部分待遇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