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两类,对它们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相同。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在法律意义上,也就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国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以下几类: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两级,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2、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前称三级保护野生动物)。 3、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4、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协定中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