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身体伤害的国家赔偿方式 |
释义 | 第一条医疗费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规定:“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的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第二条误工损失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按日计算,每日赔偿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第三条护理费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