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人身自由权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行为人同时有殴打、侮辱情节,或者行为人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则从重处罚;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入罪在刑法上称非法拘禁罪而非限制人身自由罪,本罪判多少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将某种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公开并造成对他人名誉的毁损,就构成诽谤。不过,由于言词本身较为含糊或有歧义,确定言词的内容是否具有诽谤性时,必须对言词作全面的分析和理解,并根据一般人的观点、参考整体性标准来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