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如下: 1、一级:面部重度毁容,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四肢存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五级: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9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