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儿子欠款是否可以通过执行父亲名下财产来实现? 能不能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分下列情况: 1、如果子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欠下的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不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 2、如果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父亲作为监护人,会涉及父母财产的执行。 3、如果儿子死亡,父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就可能会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 二、成年子女财产是否可以执行 具体看情况的,一般不能执行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被执行人的子女尚未成年或者尚未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但其名下却有大量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大额理财产品等财产,此时如果被执行人及其子女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的,一般推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的子女有收入来源且能够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是其通过努力工作、劳务报酬、奖金、继承、他人赠与、参加比赛、表演、买彩票等合法渠道获得,并且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法院审查认定被执行人子女名下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时,法院就不会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