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在垄断市场中实施捆绑销售? |
释义 | 法律分析:垄断行为是被禁止的,而捆绑销售通常被视为一种垄断行为。因此,在市场中实施捆绑销售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在避免捆绑销售方面,商家应该遵守反垄断法律和相关政策,尽量保持市场公平竞争性。 法律依据: 1.《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斥、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一)提高或降低交易价格,限定交易条件,拒绝交易或者采取其他不公平的交易方式;(二)捆绑交易或者强制交易;(三)限定生产、销售商品的数量或者质量,限定技术水平或者技术进步速度;(四)限定采购商品的范围或者数量。” 2.《反垄断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排斥、限制竞争的经营行为:(一)限定交易伙伴;(二)采取差别待遇;(三)限定其他经营者进入经营领域;(四)捆绑交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地位采取下列排斥竞争的行为:(一)捆绑销售,即以不合理的方式将不同产品或者服务捆绑销售;(二)差别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对交易对象实施不合理的价格、交易条件等差别待遇。” 4.《广告法》第九条规定:“禁止虚假、欺诈性广告和误导性广告;禁止实施垄断、排斥、限制竞争的广告;禁止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广告。” 5.《反垄断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其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自愿交易、公平竞争、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实施市场分割、限价、捆绑销售、依赖交易、差别待遇等垄断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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