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解除取保候审 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 犯罪嫌疑人 。决定 退还保证金 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适用 取保候审保证金 的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他们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