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中国对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该罪的立案标准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这里所说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