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立遗嘱独生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分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加分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由二级继承人参加分配。 遗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命令的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须平均分配遗产。换言之,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如果一名继承人履行了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名继承人几乎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继承人将获得同样的遗产。应当指出的是,在农村地区,有些地方不把较少的遗产分割或分割成已婚女儿是错误的,已婚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当得到同样的遗产份额。 (2)在某些情况下,该产业可或多或少地分割。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缺乏工作能力的,可以比其他继承人适当分配更多的遗产,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分担更多的遗产;有能力、有条件养活自己的继承人,如果没有赡养义务,应当不加区别地分割或者分割遗产,但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工作能力,并明确表示不需要赡养的,不应当减少其在遗产分配中的份额;此外,司法解释还指出,具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继承人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义务赡养需要赡养的继承人,则不得分割或分配遗产。 一、中年人去世一般遗产怎么分配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再婚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