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员受伤谁来赔? |
释义 | 雇主应承担雇佣临时工因工作意外受伤的赔偿责任。如果第三人导致受伤,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或雇主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临时工辞退时应立即结算工资。劳动法未对临时工作出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包括工作时间限制、口头协议、试用期约定、随时终止用工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等。 法律分析 雇的临时工因工作意外受伤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意外受伤的,可以请求第三人赔偿责任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责。 一、雇的临时工意外受伤怎么赔偿? 雇的临时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意外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临时工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临时工辞退时就应当结算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劳动法对临时工的规定 劳动法没有对临时工进行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才有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雇主对于雇佣期间临时工的意外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第三人导致了雇员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在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此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临时工辞退时应当立即结算工资。对于临时工的雇佣,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进行了详细说明。根据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有权订立口头协议,但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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