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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烂尾工程承包方怎么办
释义
    烂尾工程承包方怎么办
    需要赔付违约金。
    烂尾楼工程纠纷中,几乎绝大部分的工程都存在工期延误的情况,而在每一个烂尾楼工程纠纷案件中,也几乎每个发包人都不会放弃追究承包人因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的机会,每当此时很多承包人会提出施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抗辩。故探讨这种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在实务上显得极有必要,下面分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1、违约金的性质。
    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违约金是惩罚性的还是补偿性的,还是两种特性兼具,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论一直未停过。一些论者主张判断违约金是惩罚性还是补偿性的,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畴,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完全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其本质意义主要在于对守约方的补偿,其次才表现为对违约方的惩罚和制裁。加深对违约金责任属性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在实务中正确判断违约金约定标准的高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举措。
    2、如何判断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的问题。
    要判断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判断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的参照系数或标准是什么。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自行约定的权利,违约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对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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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