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医疗保险报销法规有哪些 |
释义 | 律师分析: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一般来说,教师的医保报销政策是参照当地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因此,教师医疗保险报销和当地的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差不多。1、教师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报销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教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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