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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委会开宅基地证明应该什么流程?
释义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如何认定
    建房人出钱购买建房物料、聘请他人建房;建房人完全靠自身技术亲力亲为地建造房屋,就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使后面户口已经迁出,但房屋的权属仍属于建房人。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申请宅基地时,集体经济组织会对农户的家庭成员进行核定,根据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并将审核通过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登记在册,记录在用地审批表中。凡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房屋所有权。
    二、宅基地权益包括哪些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审批批准的宅基地,使用人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但国家因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依法重新规划土地时,使用人应服从国家或集体组织的统一规划,调整使用的宅基地。使用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等建筑物居住、使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的所有权为建筑人所有。使用人有权在房前屋后的宅基地上种植树木,树木的所有权属种植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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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