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据补充和修改过程中,律师可能会采取恶意干扰的行为,如故意延迟或拖延时间、抗辩、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导致案件无法顺利进行。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律师的行为规范,律师有义务遵循法律法规,维护正义,不得恶意干扰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维护正义,不得在审判、仲裁、调解等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延误案件的审理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当庭质证的证人或者当事人不能到庭的,可以适用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当事人在庭审中申请补充证据的,应当在开庭前或者开庭后五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逾期申请的,必须有充分理由,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补充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有权查阅、抄录、复制其他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单位、个人的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当事人查阅、抄录、复制的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是如何在证据补充和修改中避免律师恶意干扰的法律分析和依据。希望大家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正合法地处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