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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查到检察院是否下案?
释义
    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犯人现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在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2.决定逮捕通知书
    收到逮捕通知书,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逮捕,准备起诉。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
    检察院起诉是否会通知你?
    检察院提起公诉会通知犯罪嫌疑人。
    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院决定起诉的应该通知犯罪嫌疑人,保障其知情权。
    此外,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检察院是否会调解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不能调解。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我国法律将公诉案件的起诉权赋予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问题,公诉案件的起诉权是重要的司法权,属于公权力,私人无权行使,即不能私了。
    被检察院起诉怎么样?
    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后,案件会交由法院审理,由法院对被告人定罪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检察院不批捕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起诉怎么办?
    关于轻伤二级检察院不起诉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轻伤二级检察院不起诉怎么办?
    轻伤二级检察院不起诉是可以自己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型。法定不起诉。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以及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对于经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酌情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绝对不起诉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以上六种情形,有的不认为是犯罪,有的是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都不具备起诉的法定条件。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对于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须权衡作出这一决定是否适宜,这是法定不起诉不同于酌定不起诉的重要特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
    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在当代的社会,刑事案件是包括的两种,第1种就是由检察机关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这是属于公诉案件,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的话是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自己提起诉讼,比如说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案件可以自己搜集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内容:2023年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鉴定有以下标准: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平方厘米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2.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平方厘米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平方厘米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二、面部、耳廓损伤
    1.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平方厘米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平方厘米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平方厘米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三、听器听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2.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四、视器视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度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度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度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五、颈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平方厘米以上。
    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2.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平方厘米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平方厘米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六、胸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b)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伤。
    2. 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七、腹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c)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d)胰腺包膜破裂。
    e)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2. 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b)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d)胰腺挫伤。
    e)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f)肝功能损害(轻度)。
    g)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创。
    八、盆部及会阴损伤
    1. 轻伤一级
    a)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
    c)输尿管狭窄。
    d)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
    e)阴道轻度狭窄。
    f)龟头缺失1/2以上。
    g)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
    h)一侧睾丸或者附睾缺失;一侧睾丸或者附睾萎缩。
    2. 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c)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e)阴道撕裂伤。
    f)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g)龟头部分缺损。
    h)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i)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j)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k)一侧输精管破裂。
    l)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m)轻度排尿障碍。
    n)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九、脊柱四肢损伤
    1. 轻伤一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g)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
    h)骺板断裂。
    i)一足离断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
    k)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m)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
    2. 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十、手损伤
    1. 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2.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十一、体表损伤
    1. 轻伤一级
    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
    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100.0平方厘米以上。
    d)皮肤缺损30.0平方厘米以上。
    2. 轻伤二级
    a)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b)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50.0平方厘米以上。
    d)皮肤缺损6.0平方厘米以上。
    十二、其他损伤
    1. 轻伤一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者IIIo面积达5%。
    b)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不完全型)。
    c)器质性阴x勃起障碍(中度)。
    2. 轻伤二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o面积达0.5%。
    b)呼吸道烧伤。
    c)挤压综合征(I级)。
    d)电击伤(Ⅰ°)。
    e)溺水(轻度)。
    f)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g)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h)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i)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j)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k)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l)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m)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
    在法医对轻伤做鉴定的时候是有一定标准作为参考的,而这些最新法医鉴定轻伤标准就是带来的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不同部位的损伤,其轻伤的标准是不同的,同时还根据伤害的程度分为了一级与二级。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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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