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双方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的前提就是要离婚,该协议的性质可以理解为以离婚为前提的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由于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