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以侵占罪论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除了法定的三种财物外(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原则上,仍然属于民事争议。对于法定的三种财物,如果权利人提出要求返还,义务人拒绝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以侵占罪论处。本罪,属于不告不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