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遗产包括哪些 |
释义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人是在没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是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受遗赠的人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才来继承遗产的。或者说是在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承之后,剩余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那么在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继承顺序,也就是说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以及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第一顺位中所说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另外还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顺位中所说的兄弟姐妹,不仅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另外,我们说,处在同一顺位的上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但是如果在被继承人生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是可以多分的,那么同样的,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抚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是拒绝抚养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分遗产的时候就可以少分一点,严重的甚至可以不分。 二、民法典关于按法定继承办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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