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劳动仲裁裁决书 |
释义 | 劳动仲裁裁决书:1,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仲裁判决书按规定都是要送达当事双方的。 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一、被告律师可以代替被告出庭吗 可以,民事诉讼聘请了律师,当事人可以不出庭。除了离婚等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案件需要当事人必须出庭之外,其他都是可以由其代理人出庭的。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离婚档案怎么管理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三、庭审笔录是否可以复印 庭审笔录可以复印,一般只限于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复印庭审笔录,还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二种情况: 1、在诉讼程序结束后(一审或二审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需要复印,或为申请再审,或为其他关联案件诉讼所用; 2、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比如为下次开庭作准备,复印上一次的开庭笔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