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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人拥有刑事豁免权
释义
    1、外交人员享有刑事豁免权。
    2、外交豁免权适用于任何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也包括其有限的眷属在内,例如,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未有婚姻之女儿。
    一、外国人犯罪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以及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和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所以,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话,是否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是要看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的,身份特殊的(例如外交官有外交豁免权之人),要与所属国家进行协商,但一般的都是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处罚。
    二、外国人在中国犯罪该如何处理
    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有另外,就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享有的不受驻在国法律管辖和其他待遇的权利。
    三、涉外专利诉讼的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遵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中的规定与国内法有冲突的适用公约规定,但是对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三)司法豁免原则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事司法豁免是一种有限的豁免,即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宣布放弃司法豁免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人事务涉及诉讼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起诉引起反诉的,均不享有司法豁免权。
    (四)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不属于职务行为)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司法豁免权;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授权本馆的官员以外交代表的身份为其本国当事人在中国聘请诉讼代理人。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国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才具有效力。
    港、澳、台地区的人寄交内地的授权委托书,按司法部《关于为港澳同胞回内地申请公证而出具证明办法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办理。居住在外国的中国公民从我国领域外寄给人民法院的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当地的华侨团体证明。
    (五)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我一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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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9: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