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自换班受伤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将职工因遭遇意外伤害,而构成工伤的要件限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三个方面,将职工之间的私自换班作为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除外情形。当属“意外伤害”之列,究竟是否构成工伤的关键,自然要看是否符合上述三个要求。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