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免租期的规定 |
释义 | 免租期为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的一定期限的免租金的优惠,可以认定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承租人违约,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租赁期内不得退租,承租人要租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等),出租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如撤销免租期,要求承租人按照租金标准支付免租期的租金等)。如果承租人履行了部分义务,出租人在主张免租期的租金时就应当按照实际承租期限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的比例部分免除承租人的免租期的租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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