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是为了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规范纳税人行为,提高纳税人诚信意识,保障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而制定的法规。该法规共分为六章,包括了纳税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分类管理、纳税信用信息公示、纳税信用修复和纳税信用监管等内容。 该法的立法意义如下: 1、促进纳税人诚信行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2、规范纳税人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纳税信用评价,提高纳税人信用意识; 4、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增强社会监督力度; 5、加强纳税信用监管,保障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提高纳税人诚信意识,规范纳税人行为,加强纳税信用评价和监管,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增强社会监督力度,从而保障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纳税人诚信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省税务机关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