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适用的有权机关是哪些?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有权适用取保候审的机关,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对于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 法律分析 有权适用取保候审的机关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期间,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由有权机关决定其不再羁押,而是采取一定措施保证其出庭应诉的一种措施。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2.不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危险;3.不构成对社会危险;4.有保证人或担保物;5.其他法定条件。申请程序一般包括:1.通过律师或本人向有权机关提出书面申请;2.有权机关进行审查;3.听取检察机关、辩护人、被害人等相关人员的意见;4.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旨在平衡被羁押人的权益与刑事程序的进行,确保公正、合法的审判。 结语 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审理期间的一种措施,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根据条件和程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获得取保候审。这一措施旨在保证被羁押人的权益,确保刑事程序的公正和合法。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不构成社会危险等。申请程序包括书面申请、审查、听取相关人员意见以及最终决定的过程。取保候审的实施有助于平衡刑事案件的进行和被羁押人的权益,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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