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缓复核开庭审理吗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刑诉解释》第278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