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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复核程序是否属于审判程序!
释义
    死刑复核属于审判程序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审判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死刑刑期判决后大概多久枪毙
    关于“死刑宣判后多久枪毙”问题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一审判死刑,还有15天上诉期,而后还有二审;即便不上诉或者二审也判决了死刑,也要经过最高院死刑复核。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这一类案件,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期满后3日内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后经过最高院核准了的,执行法院可据情况择定执行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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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