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社保账户的查询方法: 1、官网进行查询: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的官网,输入帐号密码登录,然后进去找到自己所购买的社保,根据页面提示来进行操作查询即可; 2、拨打电话查询:直接拨打社保局的客户服务热线12333,根据语音提示或者人工服务来进行查询; 3、线下办事大厅查询:参保人可以带上社保卡以及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在自助服务机或者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来进行查询; 4、定点药店、医院查询:大家平时去医院就医、药店买药时,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来进行结算,在结算之后会有一个消费小票,上面就会显示余额。 社保缴费流程: 1、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3、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4、需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