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输入联络员和公司信息获取验证码,进入系统,点击“简易注销”选项,开始按指引操作。 2打印一下文案填写好、股东签字再上传到系统,保存并公示,即可。 公示期完后,30天内及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正式注销。 正式注销,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依法作出解散及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 4、企业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说明与承诺;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在支持网络注销的地区进行网络注销,在已经开通网上注销的地区,个体户只需在经办机构官网点击工商简易注销窗口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提示录入、上传相关信息即可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数字证书或U盾。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