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拖欠应急处理指南 |
释义 | 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要求支付违法所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可凭借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明等证据认定劳动关系。同时,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根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可以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件、招聘记录、考勤记录、个税记录、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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