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案件中,电子证据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但需符合电子证据规定。电子证据分为电子数据和电子文书,其中电子数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等要求,而电子文书则需符合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法定要求。电子证据可以用于证明走私行为的存在、数量、价值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存储,具有与纸面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电子数据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