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跨国走私犯罪调查中,防范证据被篡改或伪造至关重要。为防止证据被篡改或伪造,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尽可能收集原始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笔录、监控记录等。 2.建立完善的证据链,保证证据完整、准确、无遗漏。 3.采用多种手段进行证据核实,包括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证人证言等。 4.在证据处理过程中,应尽可能保证证据的安全性,防止证据丢失、被篡改或伪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刑事诉讼中,本法规定的证据,除依法不得使用外,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刑法规定的犯罪,必须有犯罪事实和法定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于可能被篡改、毁灭、灭失的证据,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对于通过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式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应当提供其原件或者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副本,并说明副本的来源、真实性。”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七条:“对可能被篡改、毁灭或者灭失的证据,需要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其真实性的,经有关人员或者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采取临时保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