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修改报到证抬头,需要到省(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办理,修改后加盖省(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到证抬头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大多数情况下说明你派遣到了原籍人社局,属于待就业报到证,一般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抬头会打印就业单位名称或即使打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会在备注位置标注就业单位名称。报到证的抬头根据情况选择,如果签了就业协议已就业,报到证抬头就是就业单位名称;如果是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抬头就是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改正报到证报到地址修改 1.报到证报到地址错误。报到证备注地址错误一般是到学校修改,但是学校不受理的话。需要到发报到证的相关部门修改地址。可以直接手写上去,再让相关部门盖章,也可以重新打印新的报到证。 2.报到证报到地址格式不对。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手写修改地址并盖公章或者直接换新的报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