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流程 |
释义 | 夫妻双方房产过户手续:夫妻双方将名下房屋进行变更登记时,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比如结婚证,并且需要两人都到场才能进行申请,受理审核合格后,缴纳登记费和工本费即完成变更登记。 一、房产过户需要本人去吗? 需要。房产过户一般是需要本人到场的,若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时候,出售房屋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进行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本人不能到场,则要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委托人亲自到场,提供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 二、如何订房产买卖民法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婚前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婚前的房子想要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应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具体的流程如下:1、提前准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其它材料;2、携带上述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材料;4、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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