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产过户的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夫妻双方房产过户的手续: 1、夫妻双方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不动产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材料; 3、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缴纳手续费; 4、不动产登记机关对相关证件材料核实后,办理过户登记。 一、夫妻更名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什么 夫妻更名房产过户需要的需要手续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赠与合同等证明材料,然后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就会予以登记并发给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之间如何过户房产 夫妻房产过户需要进行以下手续: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过户申请书;2、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3、审验材料;4、经过审验,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过户登记并核发证件。 三、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手续怎么走? 夫妻一方去世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明、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同时有遗嘱的带上遗嘱,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2、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3、申请人符合办理过户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准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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