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后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
释义 | 所需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证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自愿履行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应共同申请;单独申请的,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5.房地产为福利房的,还应提交市(区)房改部门的变更批复及清单 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A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其他的按实际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一计征; B登记费: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取; C《房地产证》贴花:按5元/本收取。同时提交税务部门免税证明予以免征契税。税费相关情况以具体办理时为准。 办事机构: 因离婚发生的房产分割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前往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如为特区内房产,请前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深圳市银湖汽车站前100米)办理;特区外房产为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各分局)办理: 所要时间:收件后还要走30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新证。 一、可以离婚房子过户给女儿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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