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过了诉讼期可以继续起诉或者催告债务人还款或者要求其确认还款。过了债务的诉讼时效期虽然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权消失了,债权人仍然是有机会得到清偿的。过了诉讼期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不会消失,债务人虽然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会发生障碍,但是权利本身以及请求权不会消灭。所以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再进行起诉的,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一、诉讼时效过了就可以不还钱吗 诉讼时效过了只是意味着当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就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主张,但彼此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不代表债务人可以不还钱。在债务纠纷中,虽然诉讼时效已经过了,我们还是要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 因此,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去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反之,债务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就只能通过其他非诉途径索要债款。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如权利人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会判决权利人胜诉,如果义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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