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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请问我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对方,我还有监护权吗
释义
    这也是大多数人容易混淆的问题。其实,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对方,这是指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对方,并不是指监护权。在生活中,人们容易产生误解,认为双方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谁就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事实不是这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因此,就算父母离婚了,也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跟谁生活并不会改变监护权。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可以取消一方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一)死亡。(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因此,只要未被依法剥夺监护权,那么父母双方均是孩子的监护人。温馨提示:监护权是父母双方的法定权利,只要未被依法取消,那么父母双方永远是孩子的监护人。因此,即便离婚时,没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会改变监护人的身份,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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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