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之后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结婚后如果用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这方名下,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婚后买房的归属问题并不是绝对的。 一、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 婚前购房: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房子到底怎样才算是共同财产 有以下几种情况:1、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5、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父母是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7、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出钱买房,房子权属归谁 第一,结婚前父母给子女买房,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结婚前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买房,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借款,属于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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