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集体户口生孩子怎么落户 |
释义 | 一、北京集体户口生孩子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北京集体户口生孩子落户需要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 (5)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北京集体户口生孩子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父母一方北京家庭户口另一方为北京集体户口:新生儿应随北京家庭户口一方登记出生户口; 2、父母一方北京家庭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新生儿可随北京家庭户口一方登记出生户口; 3、父母双方为北京集体户口或是北京集体户口另一为外省市户口:集体户单位同意在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的,若父母在京有合法产权住房,应将在京父母集体户户口迁至实际房产地址,再为婴儿申报出生登记。预审核通过后,请集体户管理员携带所需证明证件及复印件前往办理机构申办。如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同的,请父母同时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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