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鉴于认定工伤的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根据这一原则,以下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因工外出但从事个人活动受伤的; 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抢救无效,48小时后死亡; 6、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即使符合工伤条件,也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伤亡; (3)劳动者自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