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乙方须在甲方施工前须排除其他漏水原因(如管道原因、其他住户责任等),否则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甲方同意将乙方楼顶对应的本屋地面可能出现的漏水处进行防水处理及下水管的检查,防水层做好后进行防水实验时,甲方将即时通知乙方配合实验。如乙方楼顶不漏水,须在本协议背面空白处签署:经乙方确认防水试验成功,已完全排除甲方可能造成乙方漏水的一切原因。此项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房屋内的相应检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自本次重做地面及管道维护后,如乙方再发生相关屋顶漏水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就此问题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5、如出现乙方再次漏水,本着邻里和睦原则,甲方应配合。乙方须支付本协议第2项中所述施工项目费用和日后配合维修费用及一切损失。 6、本协议一式二份,约定时间当面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