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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已成年低保算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吗
释义
    对于哪些是低保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内容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抚)养关系并在同一户口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配偶、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抚)养关系的人员。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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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