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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欠款,他是公司法人,能执行公司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可以执行公司财物。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债务并不属于公司债务,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所在公司不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处个人欠款,且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公司应该对该欠款承担责任的,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负责偿还,不能执行公司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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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3: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