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人欠债可以连累公司吗
释义
    一般情况下,法人的个人债务不会连累公司。这里的法人通常是指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和公司并没有任何联系,不会影响到公司。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一般让公司独自承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不负责公司的债务。所以公司不用清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
    一、能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吗
    公司法人,公司本来就要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本身就是被执行人,不存在追加的问题。如果所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则一般是不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的,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并且其存在虚假出资、抽头出资,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以及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欠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
    二、公司破产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法人承担清偿责任。具体清偿方式如下:
    1、法人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起诉公司能执行股东财产吗
    起诉公司一般不能执行股东的财产。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8: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