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 1、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3、房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例如,建筑物倾斜、墙体开裂、渗漏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主体结构不合格等; 4、开发商开发程序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5、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后三个月内未履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其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