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解释,律师会见的时限和次数都有相关规定。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时,有权会见在押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但是,除非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会见,律师会见需提前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律师会见次数则应当保障必要的辩护权利,但也不可以过度干涉监狱管理。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六十三条:律师代理诉讼案件,有权会见在押被告、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但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会见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律师代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当事人,应当于受理律师申请后三日内安排。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会见的,应当及时安排。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律师代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律师有权多次会见在押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但会见次数应当保障必要的辩护权利,不得过度干涉监狱管理。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的时限和次数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辩护权利以及被代理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