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管制的刑期? |
释义 | 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管制的刑期。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而管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并需依法对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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