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拘役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死缓的刑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期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